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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铺天科技发铺有限公司、南京移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铺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1案黄冈律师房产合同

南京铺天科技发铺有限公司、南京移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铺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1案黄冈律师房产合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苏民3终字第022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铺天科技发铺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正洪街正洪里东宇大厦9楼A1座。

       法定代表人杨峥,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办署理人李本入,江苏南京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移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正洪街18号10层A3座。

       法定代表人杨中秋,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办署理人杨巧旭,该公司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铺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童之磊,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办署理人杨君,张如红,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南京铺天科技发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铺天公司),南京移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移宝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在线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1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宁民3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09年9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1月3日公然开庭入行了审理。

    上诉人铺天公司委托代办署理人李本入,上诉人移宝公司委托代办署理人杨巧旭,被上诉人中文在线公司委托代办署理人杨君,张如红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文在线公司1审诉称,原告通过与作者卢勤签订协议,取得了《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作品得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可独立对第3人针对此信息网络传播权得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未经著作权人或原告得许可即在网址为www.mobi189.com,中文域名为移宝网(下称移宝网)得网站上登载《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供网络用户下载阅读。

    两被告得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图书享有得网络传播权,故哀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10元,以及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得公道用度20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用度。

       铺天公司1审辩称,被控侵权得网站是移宝公司所有,其经营治理者也是移宝公司,与铺天公司无关。

    固然铺天公司网站上有移宝网得网址,但只是网站得链接,并不构成共同经营,同时在移宝网上虽泛起了铺天公司得经营许可证号,但铺天公司对此并不知情,故其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

       移宝公司1审辩称,1,移宝网只是为网络用户提供上传信息平台,被诉侵权电子书是网友上传,对其应合用通知删除后免责得划定;2,移宝网上传得《好父母,好孩子》大约是整部作品十分之1得内容,《告诉孩子,你真棒》上传内容亦不到整部作品得3分之1,因此不构成侵权;3,原告提出得损失数额过高,应当按照原告公证时移宝网上涉案图书被点击得次数乘以该书在原告网站上被点击得价格或该书得实际售价来计算原告得损失。

       1审法院查明:   中文在线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9日,营业期限为20年。

    其提供得《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图书得版权页证实卢勤是该作品得著作权人。

    中文在线公司于2007年8月22日与卢勤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及授权书,合作书目包含作品《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商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文在线公司享有合作书目得信息网络传播专有使用权,并可独立对侵犯上述信息网络传播权得行为主张权利,追究法律责任。

    合同有效期至2009年4月13日。

       铺天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

    移宝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为11年,经营范围包括在网上销售百货,网络信息咨询等。

       2008年8月21日,中文在线公司委托代办署理人郑祖娇向北京市求是公证处申请公证,在公证处公证员得监视下对网址为http://www.mobi189.com得移宝网及网址为http://www.dskycom.com得网站部门内容及上述网站主办单位等存案信息入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处作出了(2008)京求是内民保2字第0456,0457号公证书。

    详细情况如下:登录互联网,在浏览器地址上键进http://www.dskycom.com/index.asp,入进该网站,显示该页面为铺天公司网页。

    在上述页面中点击“招贤纳士EMPLOYER”入进其页面,页面左下角显示公司网址为:http://www.dskycom.com,项目网址为http://www.mobi189.com。

    在铺天公司网站网页上点击“项目先容SERVIES”入进其页面,在“修机”,“换机”两个栏目下面显示“详情点击:www.mobi189.com”,点击www.mobi189.com入进移宝网首页。

    在移宝网网页最下面显示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苏B2-20040108。

    在移宝网首页页面中点击“资源下载”入进其页面,在页面得左部显示有“手机图书”,点击“手机图书”入进其页面,再点击页面上“糊口”入进其页面,在“搜索”1栏中分别输进“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文字,在显示得页面上分别点击“好父母,好孩子下载1[普通下载链接]”,“告诉孩子,你真棒下载1[普通下载链接]”,将下载得内容保留于计算机,并刻录成光盘,附在公证书后证物袋内,加盖公证处封存存案专用章。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进www.miibeian.gov.cn,入进“产业及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存案治理系统”网站首页,经点击查询可知:被告铺天公司是域名为“m-buy-.cn”,名称为“铺天”网站得主办单位,经营许可证号为“苏B2-20040108”,该经营许可证审核通过期间为2005年12月28日。

    同时经查询可知:名称为“移宝网”得网站域名为“mobi189.com”,主办单位为“南京移宝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存案号为“苏ICP备07005347号”,存案审核通过期间为2007年2月27日。

    审理中,移宝公司亦认可该网站为其公司开办。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进“www.m-buy.cn”点击归车,入进其页面,页面上显示“本网站域名已变更为www.mobi189.com,本次访问得域名到期后将停用”,然后,网页迅速跳转至网址为“www.mobi189.com”得页面。

       经原,被告双方对公证得光盘内容与正版图书入行比对,移宝网上传得内容为图书《好父母,好孩子》版权页字数327千字,光盘内容至图书第35页,约33千字;《告诉孩子,你真棒》版权页字数为210千字,光盘内容至图书第88页,约69千字,共计约102千字。

       另查明,移宝公司当庭提出移宝网已于2008年年底被封闭,中文在线公司对此予以认可并抛却要求被告休止侵权得诉讼哀求,原审法院予以准许。

    原告为保全以上证据支出了2000元得公证用度。

       移宝公司为支持其抗辩,提交了(2009)苏宁白证内民字第696号公证书,以证实被诉侵权得电子书是网友上传得。

    中文在线公司主张该公证书公证得内容是由移宝公司控制得,公证形成得时间是在起诉之后,故对公证书所要证实得内容不予认可。

    原审法院以为,鉴于网络具有虚拟化得特征,网站后台治理资料处于网站治理者实际控制之下且具有可修改得特点,移宝公司所提交得公证书形成时间是在原审法院相关案件两次组织质证之后,并且所谓得“用户”资料仅为1个用户名及对应得1个电子邮箱地址,无法对“用户”资料得真实性入行核实,故原审法院对移宝公司提交得上述证据不予采信。

       1审法院以为:   (1),移宝网登载涉案图书《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部门内容得行为侵犯了中文在线公司得信息网络传播权。

       1,中文在线公司根据与卢勤签订得合作协议,取得《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两部作品得信息网络传播专有使用权及针对侵权行为独立提起诉讼得权利,故其有权作为原告提起本案诉讼。

       2,移宝网得经营者实施了上传涉案图书《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部门内容得被控侵权行为。

       ①本案被告不合用通知删除后免除赔偿责任得相关划定。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十2条划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家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具备下列前提得,不承担赔偿责任:(1)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然网络服务提供者得名称,联系人,网络地址;(2)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得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3)不知道也没有公道得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得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4)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5)在接到权利人得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划定删除权利人以为侵权得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只有知足以上全部前提才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照上述划定可见,移宝网不符合以下免除赔偿责任得前提:1是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移宝网在网站当中或以其他公道方式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提供,即便按照移宝公司得主张以为“玩机内容均为网友上传”,但在“手机资讯”以及本案相关得“手机图书”部门并未明确标示该信息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得;2是移宝公司作为提供内容服务得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证实其不是上传被控侵权书籍得侵权人,现移宝公司无法提供服务对象得真实信息,也不能证实其不是被控侵权图书得上传者,且在“手机电子书下载”中除了显示书籍名称及作者外,并未以任何方式表明所谓“上传者”得信息;3是涉案作品及其作者均具有较高着名度,作为网站经营者应当绝到审慎得留意义务,即使被控侵权图书内容是由他人上传,但该上传者将相关图书内容无偿提供应社会公家,而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得移宝公司未对该上传者是否享有相应著作权入行必要得审查,应当以为移宝公司未绝到公道留意义务。

       ②移宝网得经营者实施了上传涉案图书《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部门内容得被控侵权行为。

    根据中文在线公司提供得公证书记载,移宝网登载了涉案图书《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部门内容,固然移宝公司提交了(2009)苏宁白证内民字第696号公证书,试图以此证实被控侵权图书内容是由网友上传得,据前述理由,以上证据因未被法院采信,现两被告仅以此证据不能有效证实其并非被控侵权图书得上传者,因此,应当推定移宝网得经营者等于被控侵权图书得上传者。

       3,移宝公司抗辩称移宝网只上传了《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作品部门内容,应当认定是为先容作品,不构成侵权,对此,原审法院以为,固然上传内容只有原作品得部门,但是上传内容与原作品对应部门内容完全1致,上传者对上传内容没有入行提炼概括,也未以先容方式引用作品,故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划定得公道使用情形,移宝网登载涉案图书《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部门内容得行为侵犯了中文在线公司得信息网络传播权。

       (2)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作为移宝网得共同经营者,均侵犯了原告得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共同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理由如下:   1,移宝网得注册经营者虽为移宝公司,但移宝网上注明所使用得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苏B2-20040108,该经营许可证号系铺天公司所有。

    而铺天公司得网页和移宝公司得网页存在链接,铺天公司从未对移宝网使用其经营许可证号得行为提出异议,应当以为铺天公司对移宝公司使用其经营许可证号得行为予以准许。

       2,铺天公司对应上述许可证编号得网站网址为www.m-buy.cn,网站名称为“铺天”,但输进上述网址入进相应页面后,页面上显示“本网站域名已变更为www.mobi189.com,本次访问得域名到期后将停用”,然后,网页迅速跳转至网址为www.mobi189.com得移宝网页面。

    可见,铺天公司与移宝公司存在共同经营移宝网得行为。

       3,铺天公司得网页上明确记载,铺天公司得网址为“http://www.dskycom.com”,项目网址为“http//www.mobi189.com”,即移宝网,也证实铺天公司与移宝公司之间有共同经营行为。

       综上,移宝公司经铺天公司答应使用其公司编号为苏B2-20040108得经营许可证,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实际上共同经营移宝网,其应当共同承担侵权得民事责任。

       (3)赔偿数额得确定。

       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侵犯中文在线公司依法享有得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应得民事责任。

    原告主张参照《出版文字作品报酬划定》中稿酬尺度得2倍即以每千字70元计算赔偿数额,哀求判令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010元及公道支出2000元;移宝公司则主张按照原告公证时被控侵权图书内容在移宝网上得点击次数乘以在原告网站上被点击得实际价格或涉案图书得实际售价来计算赔偿数额。

    对此,原审法院以为,本案被告得侵权行为属网上使用作品得情形,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贯彻实施〈出版文字作品报酬划定〉得意见》第2条得划定,电子出版物,网上使用作品等情况下使用作品,不合用该《划定》;同时,被告主张得计算方法不能反映被告侵权性质及充分弥补原告经济损失,故原审法院对原,被告双方主张得计算方式均不予采纳。

    鉴于中文在线公司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因侵权所受损失或被告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得侵权获利情况,且其在庭审中明确哀求合用法定赔偿,故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得内容,着名度,侵权行为方式,侵权行为得持续时间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

    此外,原告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得公证费2000元,该项诉讼哀求符正当律划定,应予以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1款第(十2)项,第2十1条第1款,第2十2条第1款第(2)项,第2十4条,第4十7条第(1)项,第4十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百3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得解释》第2十5条之划定,1审法院判决:铺天公司,移宝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旬日内赔偿中文在线公司经济损失2040元和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得公道用度2000元,共计4040元;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诉讼费800元,由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共同负担。

       铺天公司上诉称,首先,移宝公司在移宝网上使用铺天公司B2-20040108号经营许可证号从未获得铺天公司许可。

    其次,在铺天公司网站上泛起www.mobi189.com得移宝网网址,只能说明存在友情链接,不能证实铺天公司与移宝公司有共同经营行为,而根据移宝网得域名注册及网站存案信息表明,移宝网属于移宝公司所有,由其经营和治理,中文在线公司称铺天公司是该网站得主办者证据不足。

    第3,中文在线公司得诉讼哀求只得到部门支持,原审讯决上诉人承担全部诉讼费不当。

    故上诉哀求撤销原判,驳归中文在线公司对铺天公司得诉讼哀求。

       移宝公司上诉称,第1,移宝网涉嫌侵权得作品均为网友上传,并且在中文在线公司发现可能涉嫌侵权后,移宝公司已主动删除和封闭了这部门网站内容,依法绝到了自己得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2,中文在线公司起诉移宝公司得多部作品,只能望到很少1部门内容,不构成侵权。

    第3,原审讯决得赔偿数额遥遥高于因侵权给中文在线公司所造成得经济损失,中文在线公司得最大经济损失=网友从移宝公司网站下载次数×侵权作品每本书得价格,而1审讯决数额遥遥超出该损失,显著不当。

    因此,哀求撤销原审讯决,驳归中文在线公司对上诉人得诉讼哀求。

       中文在线公司答辩称,1,移宝公司登载涉案作品,侵犯了被上诉人著作权。

    1,移宝公司虽辩称侵权作品系网友上传,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且移宝公司在经营移宝网过程中不仅提供网络平台,还对网站上得作品入行收拾整顿和目录分类。

    2,上诉人不合用通知删除后免除赔偿责任得相关划定。

    由于上诉人未在网站中或以其他公道方式明确标示其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提供,也不能证实提供服务对象得真实信息以及移宝公司不是侵权人得事实,同时移宝公司也未能绝到审慎留意义务,对显著属于名人作品得上传内容,在长达1年多时间内未对上传者是否享有相应得著作权入行必要得审查。

    3,根据移宝公司陈述,其网站是2008年年初成立,年底使用,但其在网站设立前就已开始上传侵权作品,上诉人侵权行为显属故意。

    2,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作为移宝网得共同经营者,均侵犯了上诉人得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共同承担侵权得民事责任。

    1,在移宝网上注明使用得经营许可证为铺天公司所有,而铺天公司网页得项目网址也明确记载为移宝网网址。

    2,铺天公司股东王斌和杨峥,同时持有移宝公司80%得股权。

    3,在互联网上输进铺天公司www.m-buy.cn网址后,页面显示内容为“本网站域名已变更为www.mobi189.com”。

    铺天公司虽辩称其许可证对应得网址已交给移宝公司使用,但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其变更对外不具有效力,故铺天公司与移宝公司存在共同经营行为。

    3,原审法院判决赔偿数额恰当。

       本案2审争议焦点为:1,移宝公司在移宝网登载涉案图书是否侵犯中文在线公司得著作权;2,铺天公司对移宝公司得行为是否要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3,1审法院判决得赔偿数额是否恰当。

       2审中,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供新得证据。

       1审法院查明得事实,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移宝网“手机图书”栏目内得图书,由该网站维护职员入行了收拾整顿和分类编排,在网站“图书漫画”项下,将作品按不同得主题,分别编制了言情,青春,玄幻,网游,都市,经典,名人,军事等种别,本案被控侵权作品亦被编进该目录中。

       庭审中,铺天公司陈述因移宝网测试所需,其已将www.m-buy.cn网址交给移宝公司使用,在该网站标注“本网站域名已变更为www.mobi189.com,本次访问得域名到期后即将停用”系由移宝公司标注。

    铺天公司直至本案1审期间才知道移宝公司擅自使用其经营许可证号得行为。

       本院以为:1,关于移宝公司是否需对移宝网登载涉案图书得行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题目。

    因中文在线公司已与《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作者卢勤签订合作协议,取得该作品得著作财产权,而移宝公司未经作者授权即在移宝网登载涉案作品,其行为已侵犯中文在线公司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移宝公司应当向中文在线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移宝公司辩称该作品系网友上传,在中文在线公司未向其提出警告或索要侵权人注册资料情况下,已删除侵权信息,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本院以为,因移宝网所登载得《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等作品,已由移宝网工作职员根据其内容入行了分类编排,移宝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对上传作品入行编排并向社会公家推荐过程中,理应绝到公道得审查义务。

    本案涉案作品及作者均具有较高着名度,移宝网在作品编排过程中应当知道网站登载着名作家作品得情形,同时移宝公司提供得上传者注册资料显示,注册资料为无法核对真实性得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地址,假如其入行必要得审查,就应当知道网站登载得涉案作品系侵权作品。

    因此,即使该作品系网友上传,因为移宝公司应当知道上传得《好父母,好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作品系未经授权作品,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十2条划定,移宝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家提供作品时,其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得作品侵权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移宝公司也未在网站中或以其他公道方式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提供,故本院对移宝公司得该项辩解意见不予采信。

    移宝公司还辩称网站登载涉案作品仅为原作品得1部门,不应承担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得侵权责任意见,该抗辩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亦不予采信。

       2,关于铺天公司对移宝公司得行为是否要共同承担侵权责任题目。

    本院以为,铺天公司许可移宝公司使用其编号为苏B2-20040108号得经营许可证,并共同经营移宝网,应共同承担侵犯中文在线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得责任。

    铺天公司辩称其未与移宝公司共同经营移宝网,直至本案1审期间才知道移宝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其经营许可证号。

    对此,本院以为,根据北京市求是公证处对铺天公司www.dskycom.com和www.m-buy.cn网站部门内容得公证,铺天公司在上述两个网站均设置了与移宝网得链接,而且铺天公司在www.dskycom.com网站中注明公司项目网址为www.mobi189.com,在该网站“修机”,“换机”栏目下还注明“详情点击www.mobi189.com”,由此表明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间不仅仅存在网站链接关系,在网站内容设置方面也存在合作关系,铺天公司应当知晓移宝网得内容,也应当知晓移宝公司在其网站中使用其经营许可证号,铺天公司得辩解意见,没有事实依据;其次,铺天公司在其www.m-buy.cn网站标注“本网站域名已变更为www.mobi189.com”等内容,之后并迅速跳转至www.mobi189.com移宝网页面情形,实质就是铺天公司许可移宝公司以其申请得经营许可证共同经营移宝网。

    因此,本院对铺天公司得上述辩解意见不予支持。

       3,关于原审讯决赔偿数额是否恰当题目。

    移宝公司主张按照中文在线公司得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数额,即网友从移宝网网站下载侵权作品次数×侵权作品销售价格,因移宝网网站下载次数系网站后台治理资料,具有可修改得特点,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涉案作品得实际点击次数,故本院对其主张得计算方法不予支持,原审法院根据中文在线公司要求合用法定赔偿得哀求,综合考虑涉案作品得内容,着名度,侵权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实际支出用度等因素后酌定得赔偿数额并无不当,对移宝公司得此项上诉哀求,本院亦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铺天公司,移宝公司得上诉哀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1审讯决认定事实清晰,合用法律准确,应予维持。

    因为本案起因系铺天公司和移宝公司故意侵犯他人著作权引起,诉讼用度理应由其负担。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5十3条第1款第(1)项之划定,判决如下:   驳归上诉,维持原判决。

       2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0元,由铺天公司,移宝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讯决。

       审 判 长 王 成 龙  代办署理审讯员 杨 风 庆  代办署理审讯员 王 剑 锋  2○○9年十仲春十1日  书 记 员 王 方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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